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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团工作

学团工作

“走进太阳村,播种新希望”社会实践总结
日期:2013-08-2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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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接力奋斗实现中国梦,按照全团“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好实践育人的优势,促使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为当代社会建设做出贡献。鲁东大学法学院联合教育与科学学院,根据学院自身的特点及优势,本着锻炼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以“走进太阳村,播种新希望”为主题奔赴河南新乡太阳村进行了为期七天的社会实践活动。

我们的团队获得了“第一届全国大学生微公益大赛”全国100强,从而我们的活动获得团中央的大力支持。另外,烟台慈善义工总会,烟台芝罘区人民检察院也对我们的活动给与了帮助和支持。我们的活动还被齐鲁晚报,中国日报网、新华网、人民网、光明日报等各大媒体进行了相继报道。

本次实践活动结合鲁东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课题“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相联系,“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授予学位学科名称为教育学,研究方向为问题青少年的预防与教育、犯罪青少年的矫正与管理,通过对此类特殊“问题家庭”中成长的青少年现状进行调研,我们结合实际进入新乡市太阳村,为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进行特殊教育,心理辅导,权益保护以及职业培训服务。秉承鲁东大学法学院“中国梦,法治梦”的主题和教育科学学院“中国梦,心治梦”的主题,紧密结合法学专业和教育心理专业的特点,以“志愿实践、关心孩子、情法结合、实现自我”为活动的宗旨,开展5P行动,5p行动是指:心理档案,心理团体、心理手工艺、心理文艺和法律保护。根据活动内容,选择新乡市太阳村为具体实践基地进行调研。

结合法学院与教育科学学院的专业特色,对学生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使孩子们能够良好的面对心理问题以及教育问题,能够更好的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在太阳村实践活动过程中我们开展了多种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以小故事小话剧的形式向太阳村的孩子进行了法律知识普及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另外,我们还对其进行了心理问题辅导,为他们建立了完整的心理档案。期间,我们还教孩子们唱歌跳舞,为他们带来了欢乐。最后我们为太阳村捐赠桌椅,在愉快的联欢后结束了我们的社会实践活动。

在这里,一百多个因父母受到刑罚而无家可归的孩子得到了像其他孩子一样的保护和教育,幸福快乐的成长着。这些孩子,有的曾经沿街乞讨,有的曾经忍饥挨饿,有的曾经受尽虐待,更有甚者,又走上了父母曾经走过的犯罪之路。然而,父母有罪,子女无辜。这些孩子应该和其他孩子一样,在人格上平等,享有同等的权利。在太阳村满足他们生活最基本的需求之后,怎样才能让每个孩子更好的成长?面对孩子们特殊的状况,太阳村对他们进行基础教育和素质教育。但是作为弱势群体的他们应该得到社会各界的更多关注,愿他们都能有一个美好的明天。

———法学院 徐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