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东大学工会、妇委会人员和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鲁东大学工会、妇委会人员和机构设置
姓名 |
机构 |
职务 |
职责 |
李志大 |
工会 |
主席 |
全面主持工会工作 |
姜 岚 |
妇委会/工会 |
主任/副主席 |
主持妇委会工作,分管组宣部及其他工会相关工作 |
兰 宏 |
工会 |
副主席 |
分管文体部及其他工会相关工作 |
赵德亮 |
文体部 |
正科级干部 |
协管文体部及其他相关工作 |
方利香 |
办公室 |
主任 |
主管办公室及其他相关工作 |
宋林青 |
文体部/组宣部/妇委会 |
部长 |
主管文体部、组宣部及其他相关工作 |
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工会全面履行如下职责:
(一)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切实保持和增强工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团结引导教职工为建设新时代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建功立业。
(二)教育教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教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教育,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化素养。
(三)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四)代表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五)弘扬劳模精神,做好各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宣传和服务工作。
(六)组织开展教职工文化活动,丰富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七)组织开展教职工体育活动,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
(八)组织开展教职工技能培训、创新活动,激发教职工创新活力。
(九)密切联系教职工,倾听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十)做好女教职工特殊利益的维护工作。
(十一)做好自身组织建设。
(十二)完成上级工会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